在校长的领导下,分管全校的政教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及各项法规,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。
二、组织实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。
三、草拟学校教育工作计划、总结,提交学校行政会讨论,并负责学校大型材料的把关工作。
四、审定处室制定的教育工作计划,审定报团委、妇委会、学生会的工作计划,并督促实施。
五、领导班主任工作,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与评定,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。 六、负责学校家长委员会、关心下一代协会的工作,做好教育宣传工作。 七、负责校园文化建设及其他临时性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