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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议教师魅力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摘自《教育资讯》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5-10-31

        教师的魅力初分起来,大致有四,一是形象,如衣着打扮、言谈举止;二是知识业务;三是品德;四是性格。

    教师形象的魅力,首先来自于自己的装扮。服饰干净整洁,式样简洁、高雅大方,就能充分体现出教师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较高文化素养,给学生良好印象,尊重会油然而生。言谈举止也非常重要,语言要做到情理交融,以理服人,准确精练,具有科学性;流畅明快,具有逻辑性;生动活泼,具有启发性;语言与非语言综合运用,体现艺术性。总之,教师的举止稳重得体、落落大方,学生自然会有亲近感,教师影响力会加大,教育效果会更好。但是,教师是引导学生学习的。引导者应该在知识的储备上高于被引导者,一句话,教师必须产生吸引学生的知识和业务的魅力,让学生佩服你。因此,教师要不断学习,具备比较系统的马列主义理论修养,有正确的科学世界观和人生观,除了掌握本学科的精深专业知识外。还要海纳百川,成为一个博学多才、知识丰富的人。教师还要不断在教学方法、语言表达、组织管理、自我调控及教育机智等方面提高能力,从而更好的把握教学,引导学生。教师拥有高尚的品德,由此而产生的德行魅力,对学生的作用是巨大的。教师应该是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模范。教师应该“修心养性”,让自己的性格和人格更符合教育的要求。让学生乐于接纳和吸收教师传递的知识和信息,收到“润物无声”的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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