仁怀一中2008年高一“宏志班”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
根据2008年招生工作意见,我校2008年高一“宏志班”招生工作已启动。为做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宏志生推荐条件:
①推荐学生参加2008年中考,总分成绩在仁怀市前300名(中考成绩515分以上)。
②推荐学生须是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、具有我市城镇或农村户籍的贫困家庭学生。重点是贫困农民子女、困难的下岗职工子女和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。
③非财政供养人员子女。
2、宏志生推荐及确定程序:
①凡符合条件的学生,须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。
②各学校按2008年分配名额进行审查推荐,并签书面意见。对学生的思想品德、学习成绩、家庭经济情况审查,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户籍、孤儿、下岗职工、烈士子女、残疾人或低保户等证明材料,或由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)。
③各校推荐学生经学校初审后公示,接受监督。
④公示无异议后,学生原就读学校将推荐表、相关的证明材料交仁怀一中审核。仁怀一中将于7月23日-24日组织入学考试,根据成绩(中考成绩占40%,入学考试成绩占60%)排名及家庭经济情况综合考察,确定宏志生名单,并予公示。
2008年高一“宏志生”推荐人数分配
宏志生推荐审批表